2006年9月1日 星期五
《野蠻媳婦 VS 藍眼公公 - Cooking Fight》
最初我決定買這本書,是因為書皮封底那段「另類主禱文」 --
『我家的公公對我如是說……我是負責餵食妳的公公,因此:
第一,除了我供應的食物外,不可以吃別的食物。
第二,禁止私自烹調食物,也不可以飲用非指定廠牌的咖啡、綠茶,甚至連白飯也不可以私自煮,更不可以躲在房間裡泡杯麵吃。
第三,不可以侮辱負責煮飯的為父之名。
第四,要遵守吃飯的時間,不可以忘記。
第五,要對我的食物保持恭敬,如此妳公公給妳的食物,才會保佑妳的生命。
第六,不可以外食。
第七,不可以過量。
第八,不可以偷吃。
第九,不可以對我的食物做假見證。
第十,不可以覬覦鄰居的食物,不可以對妳鄰居吃的漢堡、可口可樂、熱狗、其它速食、及所有加拿大人吃的食物有所貪婪。』
很好笑,對不?
作者是個遠嫁加拿大的韓國女子,她的藍眼公公是個脾氣古怪又頑固的高知識份子,因工作失意而把時間都投注到廚房裡去,是個不折不扣的廚房獨裁者 -- 只准家人吃他所預備的東西;本書就是媳婦為了吃到朝思暮想的地道泡菜、韓式泡麵而和公公扭盡六壬鬥法的各種小故事。
其實藍眼公公也不是不准媳婦吃她的泡菜白飯,只是藍眼公公的「泡菜白飯」和媳婦念念不忘的家鄉口味相差了十萬八千里。藍眼公公也常常在媳婦弄韓國料理時指東指西說她的方法不對 (這真的很會讓人抓狂),還丟掉了她的泡菜,堅持那發酵的味兒是變壞了 (完全可以想像到媳婦當時的悲傷)。
不過我覺得,儘管溝通有困難,可是字裡行間也看到藍眼公公待這媳婦著實不薄,食物都分到最好位置、最大份兒的 (媳婦自己也這麼說啊)。
一個對飲食很執著堅持的人會把最好的食物分給你,除了因為愛,還有別的嗎?
我也挺佩服這媳婦的忍耐力,換了是我這種絕對不受管束的刁蠻女子,不讓我吃愛吃的美食,不是吵翻天便必是離家出走去也。
飲食上溝通不能有時真的很令人苦惱,我還記得有次 N媽 很高興的向我提到某家餅店的「拿破侖蛋糕」很好吃 (她該是從 N 口中知道我喜歡吃法式千層酥),我只能尷尬的笑笑,怎可能一一細數這其中差別呢?(我依稀記得對話間不知誰替我說我愛吃的不是那種港式拿破侖蛋糕)
不要說和公公婆婆吃飯,即使親如 P媽,我和她的口味也實在相差太遠太多 (她偏好非常清淡的飲食),所以我也只能偶爾陪她吃飯略盡孝道而已。
不過反正我不用每頓都和公婆/ 爸媽一起吃,就算口味不和也沒什麼關係,偶爾遷就一下還好 (頂多餐前先吃點別的墊肚子);而且兩家父母都蠻寵我的,還是會顧及我這張刁咀;只是不孝難馴的我,還是很怕和父母們吃飯 (除了口味的問題外,還有就是實在沒啥話題,悶局一場)。
《野蠻媳婦 VS 藍眼公公 - Cooking Fight》
作者: 金希原
譯者: 孔祥柏
ISBN: 9867156242
出版社:傑克魔豆
出版日:2006 年 01 月 10 日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Peggy 有無講個日本女仔同一個意大利人結婚後的趣事的漫畫, <br />
回覆刪除名我不太記得, 但幾好笑。仲有本地"文地"的"他她它的床", 都幾睇<br />
中日神通
The new prayer is so funny
回覆刪除> 不可以對我的食物做假見證<br />
回覆刪除這個好笑 XD
中日神通,<br />
回覆刪除<br />
你替左多里的《達令是外國人》?我有呀!
你呢本書搞到我好有興趣,係邊間書局買架,等我買返本先‧
回覆刪除Miriam,<br />
回覆刪除<br />
不如我借你,不要讓小因因撕書就行了! :P
不會撕書,最多用來擤鼻涕。
回覆刪除不會用來擤鼻涕,最好當做填色本吧!<br />
回覆刪除所以 .................. 我還是買一本比較安全 ...................
Miriam,<br />
回覆刪除<br />
那…我在 Page One 買的。
http://98.to/cocochang/ <br />
回覆刪除<br />
this book is much better...~<br />
我和我的外國老公生活趣事<br />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95431#detail
hoyoyi,<br />
回覆刪除<br />
這兩本書風格完全不同嘛…<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