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4日 星期四

殘忍?


*** 此篇文章觀點絕對偏頗,討論歡迎,筆戰免問。鬧場者殺! ***


早前,在朋友的隱板中和 K 打了一場小小的筆戰 (K,我的前男友,唯一一個因感情瓜葛對我反目成仇的人)。

事緣 VN 早前到北京旅遊,回港提到訪京見聞,就說到在北京時吃過了驢肉,接著 JC 也提到在日本吃馬肉 (櫻肉) 的經驗,這時 K 就說:「馬好有人性呀,好殘忍.. 唔知驢係咪一樣…」(以上為原文照錄,書面語翻譯為:「馬很有人性呀,很殘忍,不知驢是否一樣…」)。VN 看到這就說「你這麼說我要吃素了」,我終於忍不住跳出來說:「植物也有感覺的,該吸風飲露才對」。

大家開了幾個「吸風飲露」的玩笑後,我說出了我真正想說的話:「除非你是全素食者,否則指責別人吃 X肉 殘忍,根本就是九十九步笑百步」。

吃豬、牛、羊、雞、鵝、鴨…,真的會比吃貓、狗、馬、驢、兔…仁慈一點嗎?

我實在不覺得 (雖然我也不吃貓、狗、馬、驢、兔…)。

歐美國家常指責亞洲諸國的屠狗文化 (每逢由亞洲國家主辦大型運動會 / 博覽會時更是必會鬧好一陣子),可是歐洲人吃兔子吃小鹿就不殘忍嗎?

說句重語,我覺得這若不是文化歧視 (自以為自己的飲食文化比別人優越),就是偽善 (豬、牛、羊、雞、鵝、鴨…的命就不是命啊?)!

大家想想,一個啃著雞腿的人,指斥人家吃牛排真殘忍,是何等滑稽的場面? (大家不喜歡牛排雞腿的話,可隨意換別的肉品進去,爆笑效果一樣)

K 看到我的話,大概以為我針對他而跳起來吧:「吃貓仔狗仔,不論任何文化,見過狗仔貓仔的人大部份都會覺得殘忍,這是非關文化的共識…能與人成為 partner 或 family member 的動物 - 貓、狗、馬等,吃之我於心不忍(是為「覺得殘忍」),並非歧視(他人?)文化。」(還有一些情緒用詞,因不是討論重點我刪掉了)

這篇話在我看來有個很大的漏洞:貓、狗、馬…是人類的「partner / family member」,那牛、雞 (兩大常見食用肉) 、兔子…難道就不是嗎?

我怎麼看,都覺得在歷史中,牛和人的關係,絕對比馬來得親密 -- 耕作、運輸都少不了牠,在印度甚至是聖物啊!聽說老一輩的中國人也不大吃牛肉 (可能是感念牠為人類勞碌了一生吧),梁實秋就說他家牛肉沒有進過門 (參看《雅舍談吃》)。

古時司晨的公雞,我們幼時飼養的小雞 (不知為何,小時的賣物會 Fun Fair 總會有小雞出售,我身邊大部份朋友都養過小雞),難道又和我們不親密嗎?

如果你和我說,牛肉、雞肉是常用食用肉,而狗肉不是,那對不起 -- 在中國,狗肉早在幾千年前已是常用食用肉了,有關烹狗的記載散見於《儀禮》、《尚書》、《孟子》,《說文》:「宗廟犬名羹獻,犬肥者以獻之 」孟子也說:「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

至於兔子,我家就有兩隻被我養得圓滾滾,會生氣、會討吃、會撒嬌、會惡作劇的跩小兔。我自己是不吃兔子喇,但我也不覺得別人吃就是殘忍無道什麼的 (聽說在瘋牛症、禽流感、口蹄疫肆虐之下,兔肉的消費量大增)。

說來說去,誰去界定什麼是「常用食用肉」?還不是我們這些自以為是的人類?說到最後,我覺得吃肉就是吃肉,吃豬牛羊雞鵝鴨貓犬兔…都是吃肉。

說偏激一點,吃素也把一株好端端的植物扼殺了,同理相證,這不殘忍嗎?(所以再說下去,大家真的要吸風飲露了…)

在現代社會,生而為人,根本無時無刻都在剝削其他生物的權利 -- 我們殺生吃肉、使用各種動物加工製品 (如皮革用品) 及經由動物測試的各種藥用品 / 保養品 / 化妝品、勞役別的動物為我們工作。甚麼?你吃素 & 不用動物加工品?紙品消耗濫伐木材、城市過度擴張扼殺其他動物的生存空間…天氣開始變熱了,吹冷氣也會加劇溫室效應啊!

我很贊同大家為地球生態保育盡自己微小的一分力 (不浪費食物、不過度消費…),但指著別人鼻子說東說西就省省吧。

真要追究的話,我們都是地球的罪人。




27 則留言:

  1. poonwinghang,<br />
    <br />
    可是遠庖廚是一回事<br />
    肉照吃又是一回事 XD<br />
    <br />
    我不是君子 (我只是個小女子)<br />
    所以我還是會進廚房 (不過近一年很少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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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個大概是爭論得最多的題目之一。<br />
    人作為食物鏈最上層的生物,<br />
    自然是甚麼都吃,<br />
    不存在殘忍不殘忍的問題。<br />
    <br />
    殘忍與否,是人類進化到會思考之後才出<br />
    現的問題。不同的文化、宗教、時代有不同<br />
    的論述,當主流論述認為吃甚麼是殘忍,那麼<br />
    大眾的意見自然會跟從,我認為沒有甚麼對錯可言。<br />
    不過在香港有人覺得吃馬肉殘忍<br />
    也是頗令我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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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Jason,<br />
    <br />
    「不過在香港有人覺得吃馬肉殘忍<br />
    也是頗令我奇怪的事」<br />
    <br />
    我有同事聽過我的論述後<br />
    說了一句令我差點笑死的話:<br />
    「他賭馬的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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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同意...<br />
    雖然我也不會吃奇怪的肉類, 不過如果要說殘忍, 根本吃什麼都是殘忍的...<br />
    萬物皆有靈, 就算是一棵菜也一樣的...<br />
    我只覺得, 如果食物煮了出來但只吃一半就丟的話才是最殘忍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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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ly,我就認識一位小時候和牛親近得很的朋友,<br />
    他的確不會吃牛肉。但也不會說吃牛肉的人殘忍。<br />
    儘管如此,我還是不忍心在他面前吃牛...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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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Geokit,<br />
    <br />
    吃剩有時真的很難避免<br />
    幸好 N 會替我收拾殘局<br />
    <br />
    <br />
    <br />
    牙牙,<br />
    <br />
    妳朋友認識艾撒大人嗎? XD<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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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十分認同<br />
    所以自古有云:君子遠庖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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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好奇一問:那位K君可是法利塞人(Pharisee)...?<br />
    <br />
    雖然九十九步始終都是比一百步少了一步,但九十九步者要笑百步的話,就變成自義 <br />
    (self-righteous) 了;換一個角度來説,就是雖然九十九步還是很多,但因<br />
    爲“我”做不到只走九十八\九十七步,所以九十九步就竟然成爲“義”的標準、變得<br />
    可以接受了。但別人要是敢來個九十九步半\一百步,那可是彌天大罪哪!<br />
    <br />
    人都是這樣,喜歡排貶別人來鞏固自我、加添自我評分...<br />
    <br />
    K有關 "partner/family-member" 的論述其實並不經得起實證。有不少社會會飼養<br />
    一種動物作爲寵物,看待牠一如家人,但又同時飼養這一種動物專門作食物用的;不<br />
    過他們會給牠們不同的對待,例如作爲食用的不准進入家園範圍、不會替牠們改名字<br />
    等等。親疏有別嘛 -- 作寵物的要盡量令之人格化、人性化,作食用的就可免則免了!<br />
    <br />
    (當然,這就牽涉到人吃人、乃至被人格化了的動物的禁忌問題了,不過那不是這次討<br />
    論的範圍吧?)<br />
    <br />
    既然這種親疏的關係是隨人自定,又凴甚麽說這一套標準就真的是高點、是趾高氣揚<br />
    的九十九步,而那一套就必然是較低、是可笑不堪的一百步呢?不都只是權宜方便而<br />
    已!而且“殘忍”云云,也還是流於表面,要真的是心底所感,那就連素也不該吃<br />
    了 -- 難道在種菜過程中殺害蟲蟻就不殘忍了嗎?<br />
    <br />
    最後,有點慚愧地表白:文中所提到的各種肉類,我幾乎都或有意、或無意地吃過,<br />
    如此罪業深重,大概非到地獄裏呆一呆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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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內地新聞說女嬰/胎盤等乃壯陽聖物,又或稱有美容效用...<br />
    如果是無可選擇地吃人的話,震撼還沒那麼大,但我那刻反應是覺得很殘忍;即使不討論會否引起殺<br />
    人的問<br />
    題,棄嬰還是可以找到的,很邏輯地說,這跟吃貓狗馬,又有甚麼分別?消化了這屍體,省了處理不<br />
    也是好?<br />
    <br />
    上述的動物,我其實也是有意無意地都吃過,甚至有某些還是蠻好吃的。<br />
    讚同說人殘忍的人只是九十九步笑百步,但是,我心裡也承認,吃高中低等各種生物,那種罪過是有<br />
    分別的。<br />
    <br />
    只是路過忽發偶感,希望不要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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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P:<br />
    放一萬個心,兩者裡裡外外<br />
    絕對是mutually exclusive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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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牙牙,<br />
    <br />
    那就好 :P<br />
    <br />
    <br />
    無名氏,<br />
    <br />
    請留下名字「領回」您的回應<br />
    我暫時把您的回應設為「隱蔽」<br />
    直至您認領失物 :P<br />
    <br />
    (請別見怪, 因為這題目委實比較敏感<br />
    所以回應管理會較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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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啊啊~對不起,我是無名氏~~不好意思,只是偶發牙痕~<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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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路人F,<br />
    <br />
    胎盤不是人啊 XD<br />
    不用殺生就能取的胎盤的<br />
    所以和這題目可能有點不相干<br />
    <br />
    至於胎兒嘛...<br />
    我倒覺得那強逼人民墮胎的政府殘忍點呢<br />
    至於吃這種醫療廢棄物嘛<br />
    在我而言, 與其說是殘忍, 毋寧說是噁心 :c##<br />
    <br />
    高、中、下等生物…<br />
    除了「人類」這一項是大家較有共識的外<br />
    其餘的還真是各自表述呢<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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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BB,<br />
    <br />
    K 是否法利塞人嘛,我不敢說<br />
    有些話是我這個舊女友身份不能說的<br />
    一說就變人身攻擊 <br />
    <br />
    其實「九十九步」並不一定比「百步」好一點啊<br />
    要知道他只可能是沒能力/沒膽子/沒機緣走到「第一百步」<br />
    那就變成「非不為也、乃不能也」<br />
    <br />
    至於"partner/family-member"這論述<br />
    委實是不堪一擊<br />
    端的是看是那一個社會甚至某一個家庭<br />
    根本就沒有唸倫理學時常提到 Universal 的特性<br />
    要知道,也曾流行過養寵物豬啊...<br />
    要知道,回教徒不吃豬只是嫌牠髒...<br />
    <br />
    對,吃素也不見得不殘忍<br />
    這就是為什麼我笑說那該「吸風飲露」<br />
    <br />
    至於下地獄嘛<br />
    我相信下面已有人滿之患 XD<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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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有可能是細雪.... Tabo~~~~!!! XDDDD<br />
    嗯... 想不出 VN/JC 是誰... 或許我不認識...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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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偶對P滴觀點粉讚同ㄋ... (喂!有人係度混水摸魚扮臺灣人...)<br />
    <br />
    基本上吃或不吃某種動物只能說是純個人感覺和接受程度啦, 在邏輯上並沒有殘忍不殘忍的分別. 現在的大多<br />
    數人吃豬牛雞而非貓狗之類, 其實也不難解釋, 因為豬牛雞是最多人養來做食用肉類的動物而已; 至於為何選<br />
    牠們而不選貓和狗? 應該是成本低啦... 豬牛雞只要餵一些人類不愛吃的穀物甚至草就可以了, 並能提供人類<br />
    大量肉食; 想想貓狗之類, 你先要用肉餵牠們長大, 然後殺了牠們能吃的肉恐怕還沒有你之前用來餵的多...<br />
    這...不合經濟效益. XD 再想想如果你殺狗殺貓殺野味食用, 這些貓狗野生動物死之前也算是自由自在的生活<br />
    過, 只不過之後運氣不好被你捉到吃掉罷了, 比起一出生就注定被關起來餵飽肚子等宰的豬牛雞, 哪項更殘忍<br />
    真是很難說呢. <br />
    <br />
    如果真要用邏輯來辯論的話, 就算是全素食者好了, 如果是因為"殺生殘忍"的理由, 我覺得也是有點自欺欺人<br />
    啦, 就算你認定植物是沒有感覺不算殺生, 但是...細菌, 微生物等也是動物耶. 今天你洗菜, 殺死不少微生<br />
    物和昆蟲; 明天你病了吃藥, 殺死數以億計細菌; 閒時洗個澡, 生個火, 甚至吸一口氣都會犯下殺生大罪... <br />
    再加上你吃了某些植物, 原本能吃到那些植物的其他動物就沒有食物餓死了, 始終地球的資源就是這麼有限, <br />
    因你享用了這個資源而間接死掉的生物數都數不清... 所以如果不想殺生, 就真的只有自己自殺做個死人了. <br />
    (你的屍體還能餵飽不少微生物和植物, 間接再餵飽豬牛雞, 再間接餵飽可愛的貓貓狗狗們...真好! XD)<br />
    <br />
    至於人類能不能吃, 應該算是道德上的禁忌而非殘不殘忍的問題, 始終是自己的同類所以可以避免就避免, 但<br />
    是如果在沒有選擇不吃就餓死的情況下, 我是覺得也不能算是做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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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PS. 上述貓狗兔鹿蛇蛙馬驢說過沒說過的不巧我都吃過... 唉... 我真是罪無可恕! 老天爺快點派個美麗仙女<br />
    下凡把我吃掉吧!!!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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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Mit,<br />
    <br />
    哈哈!所以我說吃素也不見得不殘忍啊! :P<br />
    <br />
    btw, 你說話愈來愈像 T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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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T... 嗯... 一時想不出 T 是誰.... Orz.... 難到是樹幹?<br />
    幸好能猜到 N, P, K 等....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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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Mit,<br />
    <br />
    T 除了他還有誰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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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Mit,<br />
    <br />
    VN 和 JC 你也認識的<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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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吃」本身應該不存在殘忍不殘忍吧<br />
    我們是好幸運的一群→<br />
    能夠吃飽穿暖才有資格思考這些高層次的問題<br />
    歐巴桑會尊重別人的選擇<br />
    正如也希望別人不會強逼我吃不想吃的東西<br />
    可是假如到達那種「天劫餘生」的絕境<br />
    恐怕沒人會敢保証不會認同主角的做法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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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歐巴桑,<br />
    <br />
    嗯...<br />
    有時也真覺得<br />
    生存就是這麼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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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Kewie,<br />
    <br />
    問題就在於有人喜歡用他那「頭重腳輕」的觀點來指斥別人嘛<br />
    <br />
    我知道香港有櫻肉料理,不過我興趣不大 <br />
    (幾片櫻肉要價幾百,我寧願吃鮪魚肚肉)<br />
    <br />
    至於仇人嘛…我簡直是「得罪人多稱呼人少」啦 XD<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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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I eat. Therefore I live.<br />
    <br />
    100 個人就有100個不同的見解, 不影響人或勉強別人接受你的觀點就是哪嘛~<br />
    我以前不吃屬於我家人生肖的動物(可幸沒有龍肉, 否則定會破戒!), 後來想想: 這豈不是歧視/欺負了我會吃<br />
    的其它動物了嗎? 所以, 現在我甚麼都吃了...<br />
    <br />
    還有, 不是"聽說", 而是古人少吃牛的確是因為拿了它們去耕作, 勞碌一生不忍吃之; 洋人嘛, 拿馬去耕作, <br />
    所以牛就用來大快朵頤了.<br />
    <br />
    香港也有吃馬肉的地方. 天后的「雪」日本料理是其中一間, 不過應該不是整年有供應就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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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妳寫道: K,我的前男友,唯一一個因感情瓜葛對我反目成仇的人<br />
    <br />
    是否指還有其他人因*別的原因*對妳反目成仇? 哈哈~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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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虽然不忌讳吃兔子和狗(虽然狗不好吃,兔子倒是很喜欢),但是也觉得那些把别人心爱的狗狗偷来杀了卖肉的家伙很无法容忍啦。

    另外因为超爱猫猫的所以绝对无法容忍杀猫吃猫的!这属于个人的偏好问题也没理由上纲上线到道德问题。。。。只是对那些为了吃肉去偷猫偷狗的贼和为了吃肉把孩子心爱的兔兔当着孩子的面摔死闷死的家长很无法原谅就是。


    另外猫,狗,兔子之类的杀法和牛猪不一样。。。一般都是淹死闷死吊死或者棍棒打死还有活活开水烫死的。。。所以也比较残忍。有的街头卖肉鸽子鹌鹑的贩子也是活活的一把把把毛扯下来的杀法,全身血淋淋还在惨叫扑腾的鸽子见过一次以后就再也不想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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